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数字产业化规模达9.2万亿元,产业数字化规模达41万亿元。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成为企业和个人经济价值创造的关键资产。自2015年《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发布以来,各界对数据要素价值的关注与日俱增。其中《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系国际上首次明确允许数据资源入表,对未来数据资产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上篇中,笔者主要论述了2023年《公司法》新增内容可能对破产企业股东产生的负面影响,涉及新增股东对公司的赔偿责任以及股东失权制度,但修法的目的毕竟不是为了一味地限缩权利,加重义务,而是在完善市场参与主体利益保护的基础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因此笔者在下篇中主要讲述新增内容可能为破产企业股东带来的正面影响,主要涉及新增类别股权制度,股东对全资子公司的知情权以及双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根据最新统计,2024年第一季度共有24家上市公司在最新财务报表中披露数据资产共计约14.95亿元。上市公司将“数据资源”和数据资源开发支出作为子科目分别披露在流动资产存货一栏或者非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中,具有中国企业将数据资源转化为生产要素资产的里程碑意义。
即将于2024年7月1日施行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中新增了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即第193条规定的“公司可以在董事任职期间为董事因执行公司职务承担的赔偿责任投保责任保险。”这是《公司法》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董事责任保险”。
即将迎来一年一度的儿童节,在此提前祝所有的小朋友和大朋友儿童节快乐!今天想和大家聊聊婚姻家事领域的一个小知识点——有关亲子关系认定的问题。
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2023年《公司法》”或“新《公司法》”),对比2018年的《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其删减、修改、增加了诸多条款,特别是新增内容可能在破产程序中对企业股东影响甚大,或需股东们积极应对。因此为引起企业股东重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笔者将对其中主要的新增内容逐一分析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