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有幸学习了官久兴律师领衔的“枢纽点网络刑务”团队在公众号发表的《破坏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有效界分》一文(以下简称“公众号文章”),受益匪浅,启发很大。但对该文提出的技术性辩护策略本人有不同看法,为实现思想碰撞、共同提高的交流学习效果,特不揣浅陋,提出如下商榷意见以供进一步研究讨论。
成都五千多家独立咖啡馆升腾的香气中,西安村咖120%的惊人增长曲线里,我们看到无数主理人将滚烫的热爱注入每一颗咖啡豆。然而,当您专注调试新豆风味、精心擦拭咖啡机时,那些潜伏在日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正悄然侵蚀着梦想的根基。这时候,您是否会想寻找一款可以为自己梦想护航的法律产品呢?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刘丹、郭娜律师联合公关专家与咖啡行业资深人士,组建 “法律特调队”,深入调研众多独立咖啡店,以「法律+行业」双视角解码经营困局,现将调研提炼的核心痛点与避坑指南呈现如下:
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除资金+渠道外,核心班底的“人合性”至关重要。然而,打天下容易守天下难,当企业度过初创期步入稳定盈利阶段后,摇钱树下的老兄弟们难免陷入“同心合力”——“同床异梦”——“同室操戈”的剧本之中。当股东间因防范对方多吃多占陷入治理僵局、制衡内耗时,如何切实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团队介入的时机和角色定位,与争议各方沟通协商的方式和尺度,诉讼与非诉手段的切换,刚柔并进的火候拿捏,都极为考验律师团队解决复杂商事争议的综合能力。本文以承办的一起专项案件为例,讲述从股东委托反舞弊调查起步,最终促成我方股东实现股权回购、利益相对最大化离场的过程与心得,以期与同仁回顾、分享、探讨。
经济制裁作为特定国家政府推动外交政策的重要工具,往往对被制裁主体带来重大不便甚至损失。尽管其域外适用性在法理层面存在广泛争议,但对于企业而言,在拓展国际业务过程中,理解并遵守目标国家或地区包括制裁规则在内的法律制度,始终是开展业务的前提。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代孕行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条亦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尽管代孕被法律明令禁止,但现实中仍有家庭因不孕不育、维持身材、事业发展或避免分娩痛苦等需求,铤而走险“借腹生子”。
近日,笔者有幸参与了成都市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举办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实务沙龙”,仔细聆听学习了多位专业律师的精彩分享与深入点评,确实受益良多、不虚此行。其中我所邓俊杰律师分享的《谢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案》,给我留下了尤其深刻的印象。该案系陈自强律师与邓俊杰律师经办的最高法死刑复核案件,辩护难度之大、专业要求之高可想而知。两位律师通过全面阅卷、深入分析,提出了富有想象力、创造力的专业辩护观点,虽然案件还在复核程序当中,结果尚未可知,但两名律师的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已让我十分敬佩。